新屋滲水 可要求減價或退款


2009年08月28日蘋果日報


未具名讀者問:
我買的新屋才完工半年,竟發現磁磚裂開,颱風來時窗台邊也嚴重滲水,向建商反應卻說房子是手工做的很正常,雖有派人來處理,若處理後還有滲水或壁癌怎麼辦?我該用什麼管道讓建商完善處理,或可以要求減少價金或退屋嗎?


律師李永裕答:
讀者雖表明是買新屋,但不知是向建商、屋主或是透過仲介購買,若讀者向建商購買,發現房屋有磁磚裂開、滲水甚至壁癌等現象,就屬消費性糾紛,適用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讀者可先向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,由消保官召集建商等相關單位進行協調,若協商達成和解共識,就不必進入法院訴訟程序。
若讀者是向前屋主購買,就涉及瑕疵擔保問題,前屋主須負瑕疵擔保責任,讀者可向屋主要求減少價金或解約返還價金,並請求房屋的損害賠償。


視瑕疵狀況擇一請求


但要求減少價金或解約退費須視實際瑕疵狀況,擇一請求,不能一起或先後主張。
此外,讀者若是透過仲介購買,除非前屋主刻意隱瞞仲介房屋有瑕疵,仲介不必負責,否則在屋主告知有瑕疵,仲介卻隱瞞的情況下,就可要求仲介負責。
總之,讀者發現購買新屋有問題時,無論透過消保官協調或直接與屋主或仲介談判,談成和解就好,若談不成,就須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或解約返還價金,並提損害賠償訴訟解決。
記者張欽採訪整理


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,歡迎來信


e-mail:court@appledaily.com.tw
地址:(114)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
《蘋果日報》法庭中心法律信箱
傳真:(02)6601-6400
法律意見僅供參考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"秀"~~的嬉遊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